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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紧急提醒:发票新规来了!4月1日起,不按规定执行,不能抵扣,不能报销!


发票新规!4月1日起执行!通行费发票变化很大,建议收藏阅读!肯定用的上!

重点变化解读如下:


1.4月1日起,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对象为办理ETC卡的客户,未办理ETC卡的客户不能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

2.取得纸质的通行费发票,只有过桥、过闸的纸质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其他的不管是高速公路、一级、二级公路的都不能再计算抵扣增值税,都只能作为记账凭证;    

3.开过预付卡充值发票后,就不能在消费后再次开具通行费发票。


具体公告原文是怎么样的?一起来看下吧!



4月1日起,

ETC卡缴费开具发票实施新规!

近日,交通部发布《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对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等有关事做出了具体说明,新规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公告全文如下:


为了推进物流业降本增效、进一步提升收费公路服务水平,现将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通行费电子发票编码规则


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2。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通行费电子发票票样见附件。


二、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对象


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对象为办理ETC卡的客户,ETC卡的具体办理流程和相关要求请咨询各省(区、市)ETC客户服务机构。未办理ETC卡的客户,仍按原有方式交纳通行费和索取票据。


三、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流程


(一)发票服务平台账户注册。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客户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二)绑定ETC卡。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填写ETC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绑定。


(三)发票开具。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发票的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发票服务平台免费向客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及明细信息下载、转发、预览、查询等服务。


四、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规定


(一)通行费电子发票分为以下两种:


1.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征税发票)。

2.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不征税发票)。


(二)ETC后付费客户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三)ETC预付费客户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


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向其开具发票。


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四)客户使用ETC卡通行收费公路并交纳通行费的,可以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通行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客户可以在充值后实时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择相应充值记录取得通行费电子发票。


(五)发票服务平台应当将通行费电子发票对应的通行明细清单留存备查。


五、通行费电子发票其他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二)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按照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六、业务咨询


使用ETC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客户可以拨打热线电话进行业务咨询与投诉。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开票问题可拨打发票服务平台热线95022;各省(区、市)ETC客户服务机构热线电话可以登录发票服务平台查询;通行费电子发票的查验和抵扣等税务问题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


本公告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同时废止。


一图读懂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新规

(交通运输部公告2020年第17号)



如何抵扣?如何做账?如何申报?
详细操作来了!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目前按照通行费收取方式的不同,企业在实际发生通行费后会取的不同的发票。企业取得的这些通行费发票有些是可以抵扣的,有些是不能抵扣的,可以抵扣的抵扣方式也是不同的。

1
ETC卡的用户取得发票
1.通行费电子发票式样


编码规则:通行费电子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为12;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2.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流程


(一)办理ETC卡或用户卡。
ETC卡或用户卡是指面向社会公开发行的用于记录用户、车辆信息的IC卡,其中ETC卡具有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交费功能。客户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车辆行驶证前往ETC客户服务网点办理ETC卡或用户卡,具体办理要求请咨询各省(区、市)ETC客户服务机构。


(二)发票服务平台账户注册
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网站www.txffp.com或“票根”APP,凭手机号码、手机验证码免费注册,并按要求设置购买方信息。客户如需变更购买方信息,应当于发生充值或通行交易前变更,确保开票信息真实准确。


(三)绑定ETC卡或用户卡。
客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填写ETC卡或用户卡办理时的预留信息(开户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经校验无误后,完成ETC卡或用户卡绑定。


(四)发票开具。
客户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第10个自然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起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取需要开具发票的充值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发票服务平台免费向用户提供通行费电子发票及明细信息下载、转发、预览、查询等服务。
2017年12月25日起,发票服务平台注册及绑卡功能正式上线。2018年1月1日以后使用ETC卡或用户卡交纳的通行费,以及ETC卡充值费可以开具通行费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3.通行费电子发票开具规定


(一)发票种类
1、不征税发票:
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2、征税发票:
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二)发票获取方式
1、ETC后付费客户和用户卡客户:
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
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2、ETC预付费客户:
可以自行选择在充值后索取发票或者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
在充值后索取发票的,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全额开具的不征税发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ETC客户服务机构和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均不再向其开具发票。
客户在充值后未索取不征税发票,在实际发生通行费用后索取发票的,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征税发票;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在发票服务平台取得暂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的不征税发票。
3、未办理ETC卡或用户卡的现金客户:
暂按原有方式交纳通行费和索取票据。


4.通行费电子发票申报与抵扣


(一)抵扣类型
1、开具充值发票(不可抵扣)
充值ETC卡后,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取充值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


2、开具消费发票
未索取充值发票且实际发生通行费后的第10个工作日期,登录发票服务平台,选取消费交易记录,申请生成通行费电子发票。根据收费公路性质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a、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的部分(不可抵扣)


b、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的部分(可抵扣)


(二)抵扣、申报流程
1、勾选进项:
自发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增值税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2、申报表填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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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ETC卡的用户取得发票

未办理ETC卡的用户,还是取得纸质普通发票。
关于取得纸质的通行费发票,大家只需要记住一点,只有过桥、过闸的纸质发票还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其他的不管是高速公路、一级、二级公路的都不能再计算抵扣增值税,只能作为记账凭证

具体我们来看看如何计算抵扣: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
=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申报表填到附表二 8b栏申报即可申报抵扣了。

来源:网络综合。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工作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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