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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政策
  • 股权转让个税申报可以网上办啦

    股权转让个税申报可以网上办啦个人股东转让股权时,可以选择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的方式,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网上办理。线上申报办理流程为:“转让方提交申请→受让方确认→被投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转让方提交申报”。一起来看看具体网上办理操作流程吧!准备资料在您开始办理网上申报之前,请提前准备好以下个人股权转让相关纳税资料,并将其转化为电子版(支持PDF、PNG、JPG、JPEG、BMP格式,单个资料上传时包含的文件数量不超过10个、大小不超过20M)。1.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必报)。合同中应明确转让时间、交易价格、股权

  • 纳税信用专题系列(一):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声明| 平台内容供学习、交流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出处有误或侵犯到原作者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或授权事宜。

  • 收藏学习!202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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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提醒: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即将截止!记得及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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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藏!一图搞懂7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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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名认证】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小程序用户手册

    【实名认证】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小程序用户手册==========================【实名认证操作步骤及方法】==========================1、进入小程序进入支付宝,输入“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小程序”,搜索并进入小程序。2、用户信息录入(1)在小程序页面主页面,输入自然人信息,点击【查看待办事项】按钮,进入待办列表(如果证件类型为身份证时,小程序将根据支付宝授权信息自动带出姓名和证件号码)。(2)首次使用身份证类型核验时,需要用户授权,获取用户姓名和证件号码。(3)查看待办事项进入待办列表前,需要阅读并勾选注意事项。3、用户

  • 借款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看这里!

    融资是现代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能够为企业提供运营所需的资金,帮助企业实现战略目标。那么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印花税?又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呢?一起来看看吧!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借款合同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的征收税目缴纳印花税,但还需要根据您签订的具体借款合同类型来判断是是否属于应税范围。借款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征税范围借款合同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税率万分之零点五纳

  • 又到年底关账时!在关账之前,这三件事一定要做完!

    随着2023年逐渐进入尾声,年终关账又成了企业的头等大事。关账的结果直接会对企业汇缴产生很多的影响。那么,关账时都要注意些什么呢?年底关账前公司内部要做的3件事每到年底,财务人员就会迎来年中最繁忙的时候!清查资产、核对账务、结转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等。而对于公司内部一定要做这三件事:01催促所有部门及时报销收取发票1.提前通知各部门年底前及时报销当年的费用支出。2.明确各部门责任,比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票据报销不及时,从而使企业未能在当年汇算时税前扣除,那么个人或者某个业务部门应承担相应的责任。3.特殊情况

  • 收藏!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即问即答(2023年版)

    前 言  2023年8月以来,围绕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延续优化完善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人员反映的热点问题编写了43个答问口径,涵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等内容,形成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即问即答》(2023年版),现汇编成册,供

  • 注意!购买这类车,车辆购置税计税方式有差别!

    来源|福建税务声明| 平台内容供学习、交流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出处有误或侵犯到原作者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或授权事宜。

  • 关于社保费预处理信息核销,这些你需要知道!

    单位社保费预处理信息 核销业务如何规范办理?1社保费预处理信息是什么?社保费预处理信息是税务部门根据用人单位自行申报的缴费工资,按照人社部门传送的登记信息,确定职工应缴费区间,按月生成的社保费待申报信息。既是方便用人单位申报,提供的“免填单”服务,也是税务部门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有关部门职责的必然要求。用人单位应申报社保费信息不允许通过在税务部门核销进行更改。2社保费预处理信息的产生遵循什么规则?税务部门社保费预处理信息的产生以人社部门传送的参保职工缴费起止年月为准,“开始缴费年月”

  • 关于关闭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旧版入口的通告

    关于关闭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旧版入口的通告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为有效防范用户信息被盗用、冒用风险,进一步规范实名验证服务,保障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数据安全,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升级登录认证等相关功能(以下简称新版入口),并于2023年3月底上线运行。新版入口使用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支持福建税务APP或个人所得税APP扫码快速登录(扫码登录前请确保使用的APP处于已登录状态),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使用新版入口体验感更佳。截至2023年10月,新版入口已平稳运行7个月,纳税人缴费人操作更加规范更加安全。为保障

  • “四流一致”究竟是哪四流?只要不一致就是违规吗?

    企业日常必须“四流一致”吗?不一致就是违规吗?快跟小编一起看看吧!ps:求关注!求转发!求留言!“四流一致”是哪四流?“三流一致”已经要求了很多年了,很多老板和会计人员早就烂熟于心,但很多人对于“四流一致”却不是那么敏感。“三流一致”指的是发票流、资金流和货物流的统一随着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合同的重要性日益提高,因此,在税务稽查中,合同也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依据,也就顺理成章的提出了“四流一致”,即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一致。四流不一致会怎样?经济交易过程中,如果不能保证货物流(劳务流)、资

  • 漫解税惠|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就部分业务放弃减免税,开具1%或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来源|国家税务总声明| 平台内容供学习、交流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出处有误或侵犯到原作者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或授权事宜。

  • 两部门发文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就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特此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8月18日来源|国家税务总

  • 实用帖: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今明两年到期的阶段性政策作出后续安排。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文件。我们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享受方式、政策依据、政策案例的体例进行梳理,编写形成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1.0)》,供纳税人缴费人和各地财税人员参考使用。  今天带你了解: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

  • 数电票,变了!8月起,这是最新最全的开票方及受票方操作实务!

    数电票开票试点猛增,全国已经有24个省市可以开具数电发票。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数电票的操作实务,抓紧收藏!01 数电发票有变!增加新样式!15种数电票样式公布!截止目前,数电票的开票试点已经增加到24个省市:而在浙江省税务局发布的公告中,数电票的又增加了一种新样式:即带有「成品油」标签的发票。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目前数电票的15种样式发票,赶紧收藏,收到下列类型的数电票一定记得作对比检查!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二.普通发票三.稀土电子发票四.建筑服务电子发票五、旅客运输服务电子发票六、货物运输服务电子发票七.不动产销售电子

  • 两部门发布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

  • 最新!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8月1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声明

  • 八一建军节丨送您一份税费优惠政策“大礼包”

     今天是八一建军节,我们整理了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和随军家属创业就业可以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一起来学习。退役士兵创业税费扣减  【享受主体】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优惠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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