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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会算-紧急提醒:3月1号开始,企业名称登记新规实施,这5个常识,会计要知道

紧急提醒:3月1号开始,企业名称登记新规实施,这5个常识,会计要知道


1、企业名称登记有哪些新的规定?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组成。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政区划名称;跨行业综合经营的企业,其名称可以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应当是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行政区划名称。


市辖区名称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时应当同时冠以其所属的设区的市的行政区划名称。开发区、垦区等区域名称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时应当与行政区划名称连用,不得单独使用。企业登记机关对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提交完成的企业名称予以保留,保留期为2个月。设立企业依法应当报经批准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有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保留期为1年。申请人应当在保留期届满前办理企业登记。自2021年3月1日起实行。


2、符合相关税收优惠的政策下,如何办理申请减免环境保护税手续?

     

只需通过纳税申报表填写。环境保护税减免项目属于备案类减免,对符合减税情形的纳税人,通过填报纳税申报表履行备案手续,无需专门办理减免税备案手续,减免税相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3、纳税人重复缴纳了车船税,申请退税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委托保险公司申请退税的纳税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原件,车船税完税凭证,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自行申请退税的纳税人,应向原负责征收管理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退税理由,并提供已纳车船税完税凭证原件或含有完税信息的保险单原件、与退税理由相对应的有关证明原件,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公司将自有房产对外出租,城镇土地使用税从什么时间开始计征?


一般来说,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与公司自有房产是否对外出租没有直接关系,关键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节点。如:购置新建商品房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土地使用税;购置存量房而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计征土地使用税;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5、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发现当月开具的一张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金额填错了,可以作废重开吗?


不可以。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的载体由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转变为符合税务机关规定格式的电子文件。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的情形,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22号)第七条的规定,先开具红字电子专票进行处理,红冲后再按照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蓝字电子专票。

源:工人日报、张熙庭会计之音,版权归原作者有,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工作依据!点击“阅读原文”,了解更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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