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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费预处理信息核销,这些你需要知道!单位社保费预处理信息 核销业务如何规范办理? 社保费预处理信息是税务部门根据用人单位自行申报的缴费工资,按照人社部门传送的登记信息,确定职工应缴费区间,按月生成的社保费待申报信息。既是方便用人单位申报,提供的“免填单”服务,也是税务部门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有关部门职责的必然要求。用人单位应申报社保费信息不允许通过在税务部门核销进行更改。 税务部门社保费预处理信息的产生以人社部门传送的参保职工缴费起止年月为准,“开始缴费年月”当月起缴费,“停止缴费年月”次月起不再缴费。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申报且仅能申报开始缴费年月至停止缴费年月期间的社保费。 对于按规定办理减员手续,仍然出现实际离职时间早于办理减员手续时间且出现跨月的,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减员时,应注意选择“减员当月不缴费”,以确保在员工离职的次月停止缴费。 分以下两种情形: 来源|福建税务 声明| 平台内容供学习、交流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出处有误或侵犯到原作者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或授权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