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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周知!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5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一、1月、7月、8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各单位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备案。 2024年12月23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福州税务 声明| 平台内容供学习、交流使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出处有误或侵犯到原作者权益,请与我们联系删除或授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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