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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如何在电子税务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3.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 【发票代开】界面显示的模块有: ◆【代开增值税发票】模块,适用于申请代开“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出租不动产”“建筑服务”; ◆【发票代开红冲】、【代开发票申请作废】模块,适用于代开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者开票有误等情形,可以办理发票的红冲和作废; ◆【代开出租不动产(承租方)】模块,适用于承租方申请代开;该模块下同时设置【代开发票查询(承租方)】、【代开授权查询】两个功能模块; ◆【存量房代开发票申请】模块,适用于存量房交易业务完成申报后代开增值税发票。该模块还可以【查询存量房代开】用于历史代开发票申请信息的查询、下载等操作。 以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出租不动产、建筑服务代开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例。 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类发票申请 (1)进入【发票使用】模块后,点击【代开增值税发票】。 (2)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二次认证,页面提示最新政策内容,点击【确定】→【申请代开】或者点击【货物、服务等一般代开】。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3)进入发票代开申请页面,默认为【票样视图】,根据提示填写发票信息:录入购买方信息、项目名称、金额、备注、应税发生地等数据信息,其中,销售方信息自动带出,点击【下一步】。 也可以点击右上角【切换至表单视图】模式填写。 温馨提示:票样视图无法设置购销双方的银行账号【是否展示】,若需要在发票票面信息中展示银行账号,请使用【表单视图】进行操作。 【表单视图】 (4)纳税信息确认:系统根据填写的发票信息自动加载【应纳税款信息】,纳税人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代开出租不动产类发票申请 (1)进入【发票使用】模块后,点击【代开增值税发票】。 (2)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二次认证,页面提示最新政策内容,点击【确定】→【出租不动产】。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3)进入代开申请页面,填写不动产和合同信息:选择代开申请人类型、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坐落地址、不动产权证书号、不动产用途、建筑面积、租赁合同金额、合同租赁期等数据,并上传不动产租赁合同、房屋产权(不动产)证书等资料,点击【下一步】。 纳税人在上传不动产租赁合同等资料时,可以选择扫码上传,通过手机上的电子税务局APP“扫一扫”功能即可上传资料。 (4)填写发票信息:选择【数电普票】或【数电专票】,录入购买方信息相关内容并核对,其中销售方信息自动带出,点击【下一步】。 (5)纳税信息确认:系统根据填写的发票信息自动加载【应纳税款信息】,纳税人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建筑服务代开类发票申请 (1)进入【发票使用】模块后,点击【代开增值税发票】。 (2)根据系统提示进行二次认证,页面提示最新政策内容,点击【确定】→【建筑服务】。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3)进入代开申请页面,填写购买方信息、建筑项目名称、建筑服务发生地等数据,其中,销售方信息自动带出,点击【下一步】。 (4)纳税信息确认:系统根据填写的发票信息自动加载【应纳税款信息】,纳税人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 点击【提交申请】后,系统根据自然人身份特征、开票行为等信息,自动判别代开发票风险,提供即时代开、提示后代开、提供资料后代开、弹窗阻断代开(线下辅导后代开)、弹窗阻断代开(不允许代开)等线上处置措施,纳税人可根据弹框提示,进行办理。 代开申请提交成功后,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或者通过【代开发票查询】→【立即查询】,点击【缴税】。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跳转至预缴税款页面,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立即缴款】;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缴款成功后,可在跳转界面,点击【开具发票】,进入发票预览页面;
点击相应的按钮,选择“二维码下载”“发票下载PDF”“发票下载OFD”和“下载为XML”等不同的下载方式进行下载。 情况3:代开申请信息提交后,如果不符合自动审核条件,则需人工审核,税务人员审核完成后才可进行后续操作。 此时系统会提示:“申请已提交,请等待材料审核”。 税务人员审核完成后,电子税务局【我的提醒】会有相关信息,纳税人可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后续操作。若审核成功,可根据是否需要缴款,完成情况1或情况2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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